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了,被管理者才能“有章可依,有章可循”。而在幼儿园的实践中却发现,幼儿园并未建立一整套系统、科学的安全教育制度。首先,没有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体制。幼儿教育工作者到底有没有实施安全方面的教育,实施的效果怎样,幼儿园在管理起来相当随意,并未对其进行相应地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教师工作积极性差,提不起兴致,工作效率低。其次,没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评价机制。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位幼儿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管理人员、幼儿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而在幼儿园中,几乎不存在安全教育评价机制。没有评价,教师就无法知道自身的教学水平,更无法不断进步与完善,而幼儿园安全工作就无法被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