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作為起點,內容包括構成網頁的文本以及富媒體內容,如視頻、播客、使用者生成的內容和互動式產品選擇器(Smith 和 Chaffey,2013 年)。Pulizzi 和 Barrett's(2008 年,第 8 周)將數位內容行銷定義為"以多種格式創建和分發教育和/或引人注目的內容,以吸引和/或留住客戶」。。Jefferson 和 Tanton (2013) 同意行銷理念需要改變範式,並建議這種變化將意味著從銷售角度轉向幫助視角,這可以通過內容行銷實現。<br>內容行銷已被確定為數位入站行銷的一部分(Opreana 和 Vinerean,2015 年),旨在「吸引潛在客戶,保留現有客戶,透過開發各種潛在客戶認為有價值的各種形式的內容,在宣導者中轉變有抱負的消費者,並將使用創建的內容來存取網站以瞭解更多資訊或接觸行銷產品。<br>此外,正如霍利曼和羅利(2014年)所示,相當一部分組織沒有為內容行銷分配資源。正如作者所描述的,理解這一概念及其對於這一數字行銷戰略的重要性存在混淆。此外,霍利曼和羅利(2014年)強調內容行銷業務的挑戰,因為它的複雜性。<br>B2B 和 B2C 行銷人員將內容行銷給予高度優先,特別是因為 Google 的搜尋引擎演演演算法更新(Moz,2017;Google,2017),重點介紹每個網頁的內容,考慮了內容的多個維度,例如相關性、發佈日期、社交媒體上的傳播、內部和外部連結等。<br>因此,內容行銷對於行銷的發展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學術角度來說,內容行銷對於內容行銷在網路環境中的應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實際角度來說,內容行銷對於實現業務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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