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程量的控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首要途径。工程一旦中标,总承包方就必须将成本控制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明确设计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承包商的利益不因设计工作量变化而受到较大损失。虽然设计费用在工程总承包中的比重很小(如水工项目中一般不超过3%),但60%~70%左右的工程费用是通过设计所确定的工作量进行消耗的,在同一标书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未得到业主认可的变更条件下引起的设计工程量的变动或设计标准的提高将对EPC项目的工程效益产生很大影响。设计工作在成本控制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设计人员反复研读项目合同文件,界定承包商的实施范围和责任,严格控制合同条件外的设计内容,这是成本控制的先决条件。一般情况下,EPC项目合同文件中的合同范围、合同条件以及澄清文件对项目所覆盖的内容和所满足的功能均有明确要求,然而很多条款仅仅是概念性描述,没有明确的量化,如何做到既满足合同范围和业主所需的功能需求,又不会给承包商增加额外工程量,是设计人员在设计前所关注的重点和难点,也是EPC项目成本控制的重中之重。在设计过程中应采取“限额设计”方法,使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达到节约成本、抑制成本上升的目的。所谓“限额设计”是指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结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